民事判决生效后的履行情况不仅仅关系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实现,也关系到社会矛盾纠纷能否尽快得到实质性化解,真正实现案结事了。范县法院坚持能动司法,延伸审判职能,不断积极探索完善判后当事人主动履行生效判决措施,提升判后履行率,最大限度减轻当事人诉累,有效推动执行案件源头预防、前端化解。
近日,杨集法庭在审结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后,承办法官主动延伸审判职能,进行判后回访,积极督促当事人履行判后义务,实现案结事了。
小王与小赵经媒人介绍相识,并按当地习俗举行婚礼后开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未办理结婚登记。共同生活期间,因不能正确处理双方之间产生的矛盾纠纷,小赵回到娘家居住,不再与小王共同生活。因缔结婚姻目的未能实现,小王将小赵及其父母诉至法院,要求三人共同返还彩礼款。因双方分歧较大,在案件审理期间未能调解成功,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小赵及其父母返还小王部分彩礼款共计105000元及小赵收取的五金首饰,小王返还小赵的陪嫁物品。一审宣判后,双方均未上诉。
虽然案件已经结案,但考虑到案件的性质,为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承办法官主动开展判后回访,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再次进行释法说理,帮助双方从法律上正确理解裁判结果并督促积极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经过法官的耐心解说,双方当事人均表示要主动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最终在法庭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双方履行了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小赵也向法院递交了解除保全申请,纠纷圆满化解,避免案件二次转入执行程序。
范县法院杨集法庭始终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用心用情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积极探索“案后回访+督促履行”工作模式,在法律文书送达后再主动通过电话、微信、上门等多种形式进行案后回访,不仅能了解当事人对判决结果、调解协议的认可程度和履行情况并展开针对性答疑,还能提前介入案件背后可能隐藏的衍生矛盾或潜在风险,预先规划,精准施策。
下一步,范县法院将进一步完善判后回访督促履行等推动矛盾纠纷一次性解决、满足群众司法需求的重要举措。坚持“公正和效率”工作主题,创新举措,杜绝“一判了之”,不断强化判后答疑意识,不断完善督促履行机制,将法理、事理、情理有效融合,耐心释法明理,将“如我在诉”的办案态度体现到每一个细节中,既要打开当事人的“法结”,更要打开“心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