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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起纠纷 法官调解当庭履行

发布时间:2024-12-26 17:43:38


小物业往往反映着大民生,物业服务关系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目前属于多发案件,妥善处理物业纠纷能够有效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维护辖区社会稳定。

近日,范县法院民事审判庭成功调解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承办法官坚持情、理、法相结合,积极多次组织调解,最终促成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当庭履行付款义务。

基本案情

范县某物业公司与案涉小区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合同约定由该物业为案涉小区提供前期物业服务,小区业主按期缴纳物业服务费。任某系该小区业主,任某认为该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于是自2022年6月以来,一直未缴纳物业管理费共计3000余元。物业公司经多次催要无果,于是将任某起诉至法院。

调解过程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多为矛盾大、标的额小的案件。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及时翻阅卷宗,了解案情并电话联系当事人进行沟通调解。经了解,任某不愿意缴纳物业费的原因是其认为小区物业车辆管理不到位、公共区域卫生打扫不整洁,没有提供良好的物业服务。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积极平复被告的情绪,耐心向其释法说理,详细告知业主不缴纳物业费的后果,并引导其可以依法表达诉求。另一方面,就被告反映的问题,要求物业公司及时核实反馈,督促物业公司积极解决处理。最终,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被告方的心结解开了,同意缴纳欠付的物业费;物业公司也同意放弃本案违约金。双方达成一致协议,被告当庭支付完毕。至此,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法官温馨提示

  物业服务管理公司与小区业主朝夕相处、紧密连接。双方均应诚实守信地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一方面,物业服务费是物业公司运行的基础,业主应当依法缴纳服务管理费。另一方面,物业服务公司是为整个小区业主进行服务,应当充分重视业主的合理需求,全面提升物业服务质量。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双方良好互动,共同营造一个温馨、美好、舒适的居住环境。


责任编辑:范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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