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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说法】出借人死亡,债权是否随之消灭?

发布时间:2024-12-25 17:44:53


出借人死亡,

借款人是否就不用偿还债务?

出借人的妻儿又能否主张还款?

其继承人又是否能够向债务人主张债权呢?

案情回顾

张某以资金周转不开为由,于2023年3月至2023年8月向刘某借款合计30000元,刘某依约向张某本人支付了上述借款。刘某于2024年9月12日因脑溢血去世,刘某之子刘甲和刘某之妻孙某为其法定继承人,多次向张某索要借款未果。刘甲、孙某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张某向二原告偿还借款30000元。

裁判结果

法院审理后认为,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双方借贷关系依法成立,张某未按照约定清偿借款,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刘某享有的合法债权属于其合法财产,并不会因其去世而消灭,其法定继承人可以将该债权作为刘某的遗产进行继承。因此,在刘某去世后,刘某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孙某及子刘甲向本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张某归还二原告借款30000元,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持。遂判决张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孙某、刘甲借款30000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法官心语

出借人死亡,其生前的债权并不会随之消灭,法定继承人可以依法继承该债权并可作为原告依法提起诉讼,但应当及时行使权利。债务人仍须依照约定进行还款并保留好相应的还款凭证。

责任编辑:董广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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