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12月4日是中国的国家宪法日
这是一个庄重而神圣的节日
旨在弘扬宪法精神
增强社会宪法意识,推进依法治国进程
小朋友们,你们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什么吗?
“嗯?不知道呀……”
“那你们平时在家里,最听谁的话呢?”
“最听妈妈的话。”
“那《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又被称为“母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法律地位,就像小朋友们平时最听妈妈的话,所有的法律、行政法规都要听宪法的话,不能违背宪法的规定和原则。”
“哦~我知道了,宪法就是其他法律的妈妈,是最厉害的法律。”
12月4日是我们的“国家宪法日”,自从2014年正式确定以来,今年是第11个“国家宪法日”。为弘扬宪法精神,普及法律知识,范县人民法院行政庭法官暨范县第六幼儿园法治副校长赵娜到幼儿园以“学宪法讲宪法,争做宪法小卫士”为题,与师生进行了良好互动交流。
此次宪法入校园活动,让孩子们初步了解了宪法的重大意义和崇高法律地位,在孩子心中播撒下法治的种子,引导孩子们学法、守法、知法、用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护航幼儿成长作出法律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