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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我在诉】一次现场勘查 一次性化解矛盾纠纷

发布时间:2024-11-15 17:46:18


人民群众生活水平逐步提高,家装行业发展机遇越来越多。购买新房,装修入住,本是一件令人喜悦的事情。然而在装修过程中,业主们与装修公司之间的矛盾纠纷时有发生,是装修公司未尽装修义务还是业主拖欠装修款,往往双方各执一词,争执不下。

近日,范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成功调解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件,经过法官深入现场勘查,组织双方当事人当面调解,最终,原、被告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当庭支付9000元,该案得以圆满调解。


基本案情


被告杨某欲装修购买的新房,几经咨询找到原告范县某居饰装修公司,并签订了装修合同。签订合同后,被告按照合同约定陆续向原告支付部分装修工程款。装修多日后,被告前往该房屋检查,发现原告并未按照合同约定使用优质材料进行装饰,经过被告现场警告,原告及时更换了不符合约定的材料。由于更改材料重新装饰,延长了整体工期,耽误被告入住新家的计划。后原告催要剩余工程款,被告对延期表示气愤,同时表示房屋装修存在质量问题,需要修补,拒不支付剩余工程款。


法院调解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分别电话联系原、被告,详细了解情况,并积极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明确双方争议焦点,以寻找最佳解决方式。经过电话联系后分析研判,原、被告的情绪都处于可控状态,同时考虑到装饰装修合同纠纷的特殊性和差异性,承办法官与双方当事人约定共同到案涉房屋,实地查看装修情况。

起初,双方的对立情绪比较大。“你看你安的这个门,我先不说材质,就从安装工艺上看,门与地板缝隙都不一样大”,被告忿忿说到。

原告则表示“当时卧室门安装完毕以后都让你验收了,现在出现问题谁知道是不是你后期人为因素造成的……” 

承办法官见状,认真看了看门框,问道,“家里有没有螺丝刀呢?”被告听后递来一个螺丝刀,承办法官用螺丝刀将门框上的合页钉用力紧了几圈,原本不一样高的缝隙,看起来齐整了很多……

承办法官耐心的向双方当事人分析,“就像门缝大小等此类情况,看似是个问题,但只要有一方稍稍修整,这个问题便可轻松解决。你们双方不要有这么大的对立情绪,今天咱们把需要修整的地方勘查一遍……。”同时结合审理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中常遇见的问题,向双方当事人耐心释法明理,积极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经过一番现场调解,原告答应对装修过程中存在的瑕疵部分可以折减金额、对工期延误也可作出适当赔偿,被告也表示自己愿意支付折减后的装修款。

之后,双方当事人回到法庭,面对面心平气和的共同协商调解方案,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在承办法官的见证下,被告当庭支付原告9000元。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践行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办好每一起民生案件,将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落到实处。坚持小案不小办,现场勘查,当面调解,当庭履行,这深深体现出了范县法院法官们为民办实事的情怀,彰显了人民法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坚守与付出。

责任编辑:董广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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