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在山西太原打工,老板没有给钱,只有一同领工去的人员给写了一个16400元证明条。如果起诉证明人要求其还钱,能否拿到工资?如果拿不到工资,农民工的了利益又有谁来保护?濮城法庭的李光胜法官本着“执法为民”的理念,怀着一颗爱民之心,使出一身蚂蚁啃骨头的精神,硬生生的将这个不可能的案件“啃”了下来,用正义的天平分担着农民工兄弟的“忧,”圆满地解决了农民工兄弟的“难”,将16400元的工程款一分不少的带给了农民工兄弟。
案件中的九位农民工曾远在山西太原打工,辛辛苦苦70天,大部分的工资未结清,回家后只有领工去的人员给打了一个证明条。只是凭借着小小的证明条进行诉讼就能将欠款要回?如果不行,还有什么好的办法哪?他们抱着试试看看的心态走进了濮城法庭的大门。案件受理后经过详细的询问,李法官格外重视,立即向庭长李维山、副院长赵守国、郝海军院长韩军进行了汇报。范县法院特别注重此案件的审理,决定特事特办,在立案件后立即开展工作。决定到山西太原市调查走访究竟谁是雇主,谁应当为农民工兄弟的劳务“买单”。但是如去山西调查,原被告均称没有路费。怎么办?韩军院长立即拍板决定从法院有限的经费中拿出2000元经费,并指派主审人李光胜和法警葛广武同志于3月22日远赴太原市 “一探究竟”。二位同志不畏苦难,硬是在远在千里之外的太原市一处山区工地苦熬了四天,忍受着种种白眼与刁难。五天里,他们风尘仆仆,风餐露宿,调查走访,经过不懈的努力,终于弄清了真正的雇主是谁。
随后,李法官及法警葛广武同志将工作重点放在了李某身上。给其讲事实,讲证据,讲人情,发扬不怕跑断腿,不怕磨破嘴的精神,在法理与人情之间与李某频频“过招”。从国家对农民工的关注程度到劳动监察部门制裁的力度,从黄河岸边人们的善良淳朴到中华民族的诚实仁义,从工程的继续开工的“得”到对方经济利益的“失”,李法官深入浅出地用真情劝解着。最终,感动了李某拿出16400元工资款,随于3月28日下午将款项交到农民工手中,使案件得以了结。并且附带地将潜在的30余名民工的工资找到了下落,最大限度的避免了群体性农民工案件的发生。
范县法院本着“执法为民”的理念,怀着一颗爱民心,远赴千里之外太原市山区工地调解案件。用正义的天平分担着农民工兄弟的“忧,”圆满的解决了农民工兄弟的“难”,将16400元的工程款一分不少的带给了农民工兄弟,及时有效保护了农民工兄弟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