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7日,正值大年初十,范县法院民事审判庭成功调解一起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件,迎来了2025年农历新年以来,民事审判庭调解工作的“开门红”。原被告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既保障了原告企业合法权益,又助力被告企业纾困解难,为助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2023年 9月份,原告某机电设备公司与被告某设计工程公司双方签订了“暖通设施”施工合同。合同约定工期为30天,合同价款112万元。后原告按照合同约定,施工完毕,且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来,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要工程款,被告支付部分工程款,尚欠原告17万余元。双方多次协商未果,遂诉至法院。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及时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深入了解案情。经了解发现该案事实较为清楚、双方就工程款数额争议不大,且双方此前合作基础良好,具备调解可能性。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承办法官积极组织原被告进行面对面调解。一方面,向被告企业释明,不积极支付工程款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从维护商业合作的角度引导双方寻求最优的解决方案。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分三期支付原告工程款16万余元,且当庭支付首期工程款5万余元。至此,该案得以妥善化解。
建设工程纠纷往往牵涉多方利益,诉讼并非唯一解纷途径。法院通过调解柔性化解矛盾,既能减少企业诉累,又能维护市场主体的合作与发展活力。本案的成功调解是范县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建设工程领域纠纷源头治理的缩影。下一步,范县法院将继续践行“如我在诉”的理念,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