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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利用幼女实施“仙人跳”,能否成立强奸罪?是否可以采用间接正犯理论

发布时间:2025-03-26 17:31:04


法院认为,强奸罪的成立,要求行为人须有强行奸淫的目的,间接故意和过失不构成本罪。

行为人利用幼女实施仙人跳,其主观故意在于利用他人与幼女发生两性关系从而达到勒索钱财的目的,其本人并没有奸淫幼女的目的,故不成立强奸罪。他人与幼女发生性行为,虽在行为人的意料中,但行为人与他人既没有共同犯罪,也没有教唆行为,故也不成立共同犯罪。

其次,对行为人可以采用间接正犯理论,以行为人具体实施的敲诈勒索等行为认定犯罪。间接正犯,又称间接实行犯,是直接正犯的对称,是指行为人以自己的犯罪意图,利用无责任能力的人或者无犯罪意思的人实施犯罪行为,以达到自己的犯罪目的的人,即把他人作为犯罪工具利用,利用者与被利用者不成立共同犯罪。间接正犯是教唆行为的一种特殊情况,即教唆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人或者没有刑事能力责任的人犯罪,因此,教唆人不是教唆犯,而变成间接正犯。

行为人利用幼女(不满十四周岁)实施“仙人跳”,该幼女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负刑事责任,故行为人符合间接正犯的认定。

责任编辑:董广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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