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买我东西,但不支付货款,这钱该如何要?有人欠了我钱不还,找不到人,这债该如何讨?有人撞了我不支付医疗费,这事该怎么办?
范县法院根据办事群众经常提出的问题,制作了一份立案所需要的材料清单,快来点赞收藏吧!
一、民事起诉状
1个被告提交2份,2个被告提交3份,以此类推,起诉状具状人处需原告签字捺印、法人加盖印章。
二、身份证明材料
1.原告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完原件退回)。
2.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委托代理手续
原告为自然人的,委托近亲属代为立案或处理案件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及近亲属关系证明一份。
原告为公司的,授权员工办理立案或代理公司出庭应诉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及劳务合同一份。
原告委托律师代为立案或出庭应诉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公函及律师执业证复印件一份。
四、证据材料
主要证据的材料复印件(1个被告提交2份,2个被告提交3份,以此类推),能够证明案件的基本事实,同时提供原件予以查验。
例如:
1. 民间借贷纠纷:提供借条、借款协议、转账凭证等证据。
2. 买卖合同纠纷:提供买卖合同、欠条、结算单、送货单等证据。
3. 离婚纠纷:结婚证复印件、结婚证遗失的需提供结婚登记审查表;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出生证明;夫妻之间感情破裂的证据材料复印件。
五、其他材料
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退费账户确认书。
以上材料准备好后可交给立案人员进行审核立案。不方便现场立案的当事人可通过小程序搜索“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全国版”,将材料规范上传,等待审核或将相关材料邮寄至法院进行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