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范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通过“诉中保全+部分履行”的模式,成功调解了一起涉企买卖合同纠纷,为企业发展增添助力,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2018年5月10日,原告河南某公司与被告田某签订了《买卖合同》,被告田某购买原告的防水材料,在收货后有部分材料款未予结清,被告为原告出具了《还款承诺书》,但是后来经过原告多次催促,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推诿。
原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原告未予结清的材料款近20万元及利息,同时,提出诉讼财产保全申请。范县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迅速作出保全裁定,查封、冻结了被告田某名下的财产。
被告田某因银行存款、微信、支付宝账户被冻结无法使用,主动与承办法官联系,表明自己实在是因为资金周转不开才没有还款,自己可以先凑一部分表示诚意,希望法官可以给原告方做做调解工作,给其一定缓冲时间分期履行。经过法官反复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原告当庭支付了70000元,剩余部分分期履行。最终,双方握手言和,表示以后还可以继续合作,一起涉企买卖合同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保全措施对于当事人有较强的威慑力,“保全”与“调解”相结合的方式,可以有效实现以“保全”促进调解和执行,可以更及时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有利于矛盾纠纷的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