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法治日报》以《河南范县张庄法庭:“多元联动调解”绘就最美“枫”景线》为题,对我院张庄人民法庭充分发挥各方优势,创新构建“1+5+N”多元联动调解模式等做法进行刊发。原文如下:如何充分发挥各方优势,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服务构建共建共治共享基层社会治理格局?河南省范县人民法院张庄人民法庭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扎实运用多元联动调解小切口,做好服务基层治理大文章,创新构建“法庭+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职能站所+(村委会、乡贤调解员、网格员等)”的“1+5+N”多元联动调解模式,把调解贯穿矛盾纠纷化解全过程,以调促和,以调息讼,以调止争,推动形成源头预防、非诉庭前、多元化解的分层递进治理路径,打造了息讼无讼全新样板。
前端参与 化干戈于诉前
“多亏有了法庭,既协助我们调解了治安案件,同时也彻底解决了后续的同居关系子女抚养、借贷等涉诉风险,庭所联动真正做到了化干戈为玉帛。”在范县公安局张庄镇派出所调解室,派出所所长陈洪民与张庄法庭庭长申才勇交流中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张某和范某二人2020年底按照农村习俗举办婚礼并开始同居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其间生育一子。后因矛盾纠纷,同居关系难以存续,双方父母发生争执,两家人从辱骂升级到肢体冲突后报警。张庄镇派出所受理了该起治安案件,在对双方矛盾充分了解后,民警第一时间和法庭联系对接,申才勇及时赶到派出所,看到双方剑拔弩张,申才勇建议派出所采用“背靠背”调解。
调解室里,张某情绪十分激动,向调解人员哭诉着诸多不公,自己家亲属气不过才与范某家发生了冲突。申才勇在安抚张某的情绪后对其从孩子成长等方面进行了耐心疏导。最终,在法庭和派出所的共同努力下,双方就矛盾冲突、子女抚养、债务问题进行了一揽子解决。双方签署了调解协议,两家的矛盾纠纷彻底得到了化解。
张庄法庭与辖区派出所、司法所建立了常态化联系对接机制,每月召开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专题会,实现案件信息共享、矛盾纠纷共调,2024年以来,庭所累计联动化解矛盾纠纷60余起,有效降低了矛盾纠纷成讼风险。
多方共调 以案和促人和
“出路终于通了,我们两家也和好了,法官,我申请撤诉!”2025年4月25日,在张庄镇综治办,孔某存当着所有调解人员的面,高兴地说道。
孔某存与孔某胜系本家兄弟,双方因宅基地出路问题产生矛盾,持续了近二十年。孔某存于2025年4月3日提起相邻关系纠纷诉讼,诉请孔某胜排除妨害、留出必要的出行道路。
考虑到本案系由农村相邻老宅引发的通行权纠纷,在双方均没有宅基证的情况下,单纯司法裁判并不能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为此,张庄法庭第一时间向当地镇党委汇报,并委托乡镇政府调解。
在镇党委的领导下,由综治办牵头,法庭、派出所、司法所、管区、村委联合成立矛调专班,多次实地勘查测量争议地块,并组织矛盾双方展开多轮调解,协商解决方案。
经过近一个月的努力,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孔某胜主动让出胡同,孔某存相应给予一定经济补偿。双方在司法所签署了和解协议,孔某存当场向法庭申请撤诉。
案件多元联动共调,是开展调解工作的最大优势和最有力措施。在案件调解过程中,结合具体案情,以“和合”为价值追求,充分发挥各方调解优势,从而实现矛盾纠纷实质性解决。自2023年9月以来,张庄法庭的案件调解率达51%,今年1至6月调解率更是达到56%,真正做到了以多元联动调解促进案结事了人和。
念兹在兹 如我在诉解民忧
“申法官,我也不清楚被告具体叫啥,只是大家都喊他李某壮,家好像是沙窝村的。我年龄大了,骑车也到不了被告那里,您能帮我找找吗?”武某在电话里无助地说道。
武某是年过七旬的老人,2021年初在当地劳务市场认识了李某,并跟着李某在工地上做一些零活。后双方经过微信结算,李某仍欠武某工资款2000元,之后武某多次通过电话、微信催要,李某一直推脱不还。无奈之下,武某于2025年2月向法院起诉,要求李某支付拖欠的工资款项。
张庄法庭受理了该案件。因案件系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同时也系涉老年人案件,张庄法庭对该案件实行绿标签制度。承办法官第一时间按照武某诉状预留联系方式联系李某,但因李某电话停机并未成功联系。
由于武某在诉状中只简单书写李某住址为“沙窝村”,而“沙窝村”在该法庭辖区和相邻乡镇有好几个。为此,承办法官遂逐一和相关村支书核实确认,均表示查无此人,案件陷入了僵局。如果简单以被告身份不明确驳回起诉,又肯定不利于武某维护合法权益。
承办法官一边安抚武某情绪,一边到辖区派出所扩大查询范围,查询到邻近辖区丁沙窝村有个名为李某望的村民,与武某所诉被告高度相似。承办法官与该村村支书联系确认了李某望经常包工事实,并通过村委会成功联系到李某望,李某望对欠付武某工资款项认可,但其身在外地无法到庭参与调解。承办法官通过网上庭审,远程指导被告李某签署调解协议,并由武某现场签字确认。
“老百姓的事儿是天大的事儿!”张庄法庭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始终坚持“如我在诉”理念,坚持做到以群众满意为第一追求,不断延伸司法服务触角。
同时,针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开通绿色通道,让司法温暖触手可及,让司法服务温润心田。2024年以来,该法庭累计审理涉农民工工资案件48件,调解结案34件,调解率高达70.8%,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
事情不了结 调解不停止
“十天多的时间法官全程主持案件调解、亲自协调停车费用、现场见证车辆交付履行,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政通人和,为法院点赞!”原告代理人山东普新律师事务所律师邵光称赞道。
2024年8月,张庄法庭受理了一起返还车辆纠纷案件,聊城某汽车销售公司与濮阳某运输公司总经理高某达成合作,将其出售的商用车在高某公司处展销。展车库位到期后,高某并未返还展销车辆,双方发生纠纷。
案件进入诉讼后,申才勇通过高某的送达地址信息,第一时间联系了法庭辖区高码头镇寇庄村的村支书,协调其配合开展调解工作。经法庭和村委会充分沟通,耐心释法明理,高某最终同意返还案涉车辆,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事情并没有就此结束。让法官没想到的是,因纠纷发生后,高某将该车辆停放辖区某停车场内,产生了一笔不小的停车费。为此,停车场因高某欠付停车费用而不肯放行涉案车辆。
为切实化解矛盾纠纷,申才勇又主动联系当地市场监管所,共同与停车场协商调解。经过调解,停车场同意减免部分停车费用。在高某支付停车费用后,车辆顺利完成交接,案件圆满画上了句号。
“案结”不是停止符,“事了”才是最终点。张庄法庭始终秉持“事情不了解,调解不停止”的原则,努力实现每一个案件的实质性化解,法庭民事裁判申请执行率一直保持较低水平。
“多元联动调解,真正实现了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化解在基层’核心内涵,有力推动了新时代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的形成。法官在办理案件时要坚持多元联动调解,发挥各方优势,努力实现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一次性解决。”范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董会平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