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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释法明理定分止争,当事人互谅互让共话和谐!

发布时间:2025-08-13 19:53:02


一大早,范县法院综合审判庭的赵法官就接到了某案件被告当事人的电话,“我已经把钱全部转给原告了,他说去法院申请撤诉,感谢法官多次给我们做调解工作,我们的事情圆满了结了。”

过了一会儿又接到了原告方的电话“法官,被告已经把欠款全部付清了,我来递交撤诉申请书,把收款凭证也一并带来了。”原告的话语里透露着喜悦的心情。

该案件中双方当事人有着多年合作的关系,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为一处约定双方产生分歧,协商不成遂诉至法院。承办法官在接收到卷宗后,通过双方提交的证据认真研判案情,认为该案基本事实清晰,只是双方在理解上出现了偏差,如果对将要败诉一方进行释法明理、解释到位,该案存在很大的实质性化解的可能。后来经过释法明理,被告明白了案件的法律关系及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主动向法官表态“我会积极地承担应付义务尽快还款,但是所欠数额毕竟四十多万,我无法一下凑齐,希望原告再给我宽限一些时间,也希望原告能给我减免一些利息。”经过法官数次调解,最终,原告放弃了部分利息,双方就欠付本金及利息数额达成一致,被告也主动履行了还款义务,案件得以圆满解决,双方当事人均表示非常满意。

范县法院成功化解了该起买卖合同纠纷,不仅彰显了法官的责任心与耐心,而且见证了当事人在法官的引导下尊重法律、接受法律,在诚实守信原则的约束下互谅互让、自觉担当,实现了法院和当事人的“双向奔赴”,为营造诚实守信社会良好氛围起到了积极的表率作用,为社会公众树立了良好的诚信典范,激励更多的当事人在矛盾纠纷面前选择良好沟通,在作出承诺之后坚守诚信!

责任编辑:董广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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