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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桥调解室】刚柔并济解“彩礼”难题,诉调对接化干戈玉帛

发布时间:2025-09-30 18:11:47


近日,范县人民法院陆集人民法庭审理一起婚约财产纠纷,通过法院“财产保全”,联合“人民调解”,促使当事人和解并主动履行,原告自愿撤回起诉,案件处理完毕,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案情回溯:原告刘某与被告丁某经媒人介绍认识并恋爱,2024年3月17订婚刘某当天给付见面礼88000元,原告刘某父母和长辈给付叶某6000元,2025年2月2日给叶某购买手机一部,并购买五金,并且在双方交往过程中刘某给付叶某及叶某家人其他款项。双方在后续的交往中发生矛盾,双方决定分手,原告要求被告叶某、叶某的父亲叶某1和母亲丁某返还彩礼和五金,但被告叶某、被告叶某1和被告丁某拒不返还彩礼,形成纠纷。刘某多次沟通无果,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遂将叶某、丁某、叶某1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返还彩礼。

财产保全亮利剑:控制财产,奠定调解基础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在了解案情时发现,原告刘某对于被告可能转移财产以规避执行存在强烈担忧。为彻底打消原告顾虑,并为后续纠纷化解创造有利条件,法官在审查了刘某提供的线索和担保后,依法迅速作出了财产保全裁定,对被告丁某、叶某1名下价值相应的银行存款或等值其他财产进行了查封、冻结。有效固定了争议财产,防止了矛盾激化后的“执行难”问题,为后续的调解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向被告方传递了一个信号,法律的权威必须得到尊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必将得到有力保障。

人民调解化心结:情法交融,促成握手言和

在成功控制住财产后,案件的处理并未简单地走向判决。承办法官认为,此类涉婚恋的家事纠纷,若一判了之,可能会进一步激化双方矛盾,不利于社会和谐。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法院及时启动了“诉调对接”机制,将案件委派给经验丰富的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并未就案办案,而是采取“背对背”、“面对面”方式,充分倾听双方诉求。一方面,向被告叶某、叶某1、丁某释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彩礼返还的相关法律规定,告知其拒不返还在法律上的不利后果;另一方面,引导刘某换位思考,理解婚约解除对对方家庭造成的情感创伤。调解员从情理法多角度入手,耐心疏导,逐步消融了双方心中的“坚冰”。

最终,在法官的指导和调解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叶某、丁某一次性返还原告刘某彩礼和其他款项共计99000元、五金首饰和一部手机,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通过“诉讼保全”这一刚性手段,与“人民调解”这一柔性方式的有机结合,实现了“1+1>2”的效果。“保”住了公平,诉讼保全及时有力,增强了司法公信力。“调”出了和谐,人民调解深入细腻,从根源上化解了矛盾,真正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责任编辑:董广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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