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审理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件,少审庭的审理法官都会觉得很“难办”,这个“难办”不是来自案件,而是来自内心的惋惜,所以少审庭积极探索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及少年审判工作中的新举措,以“教育、感化、挽救”为方针,寓教于审、审教结合,对少年刑事审判实行“二访”、“二教”。
开庭前,法官在送达起诉书副本时对未成年人的家庭进行家访工作,以了解该未成年人的家庭情况、性格特点、成长经历、社会交往等,以便分析未成年人的犯罪原因,找准法庭帮教的切入点。在开庭前法官再会同被告人亲属或朋友与被告人进行交流和亲情教育,以缓和未成年被告人的情绪。庭审中,公诉人、辩护人、法定代理人与审判人员再轮流语重心长地对被告人进行庭审教育,以希望其迷途知返,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庭审结束后,为更好的帮助未成年人改正错误,审判人员不定期地对在押的和被判缓、管免刑的少年犯进行跟踪回访,了解并帮助解决他们所遇到的难题,以希望他们在以后的人生中自信阳光的生活。
对青少年犯进行“二访”、“二教”,不仅可以帮助审判人员了解青少年犯的心理、家庭状况等影响因素, 以更好的分析其犯罪的原由,而且有助于帮助青少年犯在他们以后的人生道路上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以更好的融入社会,学会感恩,回报父母,回报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