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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县法院“五项措施”加强和规范司法建议工作

  发布时间:2012-06-20 20:58:42


    一是明确司法建议的原则。 提出司法建议要坚持必要性、针对性、规范性和实效性原则,做到把握问题准确,分析问题透彻,依据充足,说理充分,建议客观合理,方案切实可行,行文严谨规范。

    二是确定司法建议的范围。对有关单位在管理体制、规章制度和工作方法等方面存在重大问题、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或集体上访等需要人民法院提出司法建议的情形,可以向相关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提出司法建议。

    三是细化司法建议内容。司法建议的内容应当具有针对性,根据在案件中发现的问题结合审判案件的具体情况,提出预防或者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应注意措词得当、方法适当、切实可行,易被有关部门或人员采纳。

    四是强化司法建议的程序。司法建议一般由案件承办人员拟稿,报庭长、分管院长审查并经院长批准同意后,向有关单位送达。必要时,可抄送有关单位的主管部门或上级领导机关。

    五是注重司法建议的落实。建议发出后及时与相关单位、部门联系,了解司法建议的落实情况及效果。对于一定时间内未收到反馈的,向被建议单位进行询问、提醒或回访,尽量推动将建议事项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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