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范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孙大为、杨集人民法庭庭长张秀丽、杨集法庭干警前往濮阳市监狱,在监区内开庭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该案女方作为原告,被告是一名服刑人员。原被告于1990年结婚,生育有两个子女。原告以婚前双方互不了解,婚后经常吵架,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要求与被告离婚。考虑到该案被告是服刑人员这一特殊事实,通过合法手续将其提押到庭参加诉讼很不现实,但不到庭充分陈述自己的意见又不利于其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尤其是涉及人身权的离婚纠纷案件,当事人如不到庭参加诉讼,不利于查明案件事实,特别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的事实,如果仅凭一方当事人的单方陈述而做出裁判,不仅违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也容易造成服刑人员思想被动,不利于其改造。鉴于此,案件主审人张秀丽决定将案件的开庭地点确定在服刑人员的监区,以确保被告的诉讼权利。
到达监狱后,孙院长一行先与监狱管教做了充分的沟通,对被告的服刑期间的服刑表现和思想状态有了更深一步的了解,并积极邀请监狱的管教旁听案件,协助法庭调解。庭审进行到调解阶段时,原被告语言冲突激烈,承办法官与监狱干警从二十多年的婚姻关系以及给孩子们一个完整的家庭为出发点,一起对双方当事人做和好工作,虽然最终未能完全调解和好,但原告比起起初的决绝已经有所动摇。庭审结束时,被告向承办法官和监区干警表示了谢意,并对法官们亲赴监狱的开庭行为表示很感动,承诺在剩余刑期内将努力改造,争取减刑早日出狱,以实际行动赢得原告的谅解。
孙院长强调,此次亲赴监狱巡回办案使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得到了平等的保护,切实保障了服刑人员的诉讼权利,也有利于服刑人员的改造,扩大了为民便民的服务范围,着实将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中的“公正、为民”落到了实处,体现了范县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宗旨意识和杨集法庭法官们人性化办案的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