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秀丽同志任杨集人民法庭庭长以来已有7个年头了。7年来,她以诚挚的爱,深刻诠释那份不变的为民情结;她把无私的奉献和强烈的责任感融入日常工作的一言一行;她以扎实有力的脚步,踏出一串串闪光的足迹。经她手审结的各类民事纠纷案件,无一件超审限、无一件矛盾激化、无一件上访申诉,无一件发回重审和改判,每年结案率、调解率等各项业务考核指标在全市排名中一直名列前茅。2011年结案率达到97%,调解率达到90.2%,案件平均审理周期为37天,比法定期限180天节省了143天。今年案件调撤率达到95%,案件自动履行率为100%,化解了大量的民事纠纷,以公正执法促进了社会和谐、维护了社会稳定,确保一方平安。她良好的工作成绩也获得了大家的认可,多次荣获县、市法院先进工作者、“三八”红旗手、个人三等功、濮阳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贡献奖、维权先进个人,濮阳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公正廉洁执法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她带领的杨集法庭先后多次荣获县、市法院先进集体、市优秀法庭、市优秀基层政法单位、集体三等功、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模范示范岗等荣誉称号。
一、公正执法,一身正气促和谐
张秀丽同志曾处理一起特殊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案件的双方当事人本系儿女亲家,因子女离婚纠纷发生冲突并打架,张某一怒之下,将亲家公吴某告上法庭,要求损害赔偿,双方情绪激动,剑拔弩张。单纯以案论案、处理损害赔偿问题,只要按照法律规定依法判决,该案就能顺利审结,但绝对解决不了双方之间的矛盾,还容易埋下隐患。张秀丽同志经反复慎重考虑,决定先走访、座谈、了解,找出问题的症结和工作重点,即如何妥善解决子女的婚姻问题,同时处理好损害赔偿问题。开始对原被告双方分别做工作,起初双方均认为她有偏向,来做对方的说客,抵触情绪很大,还猜测是否对方请客送礼等。她深知身正不怕影子斜,顶住压力,仍坚持按照既定思路做工作,先后往返于原被告家十余次,向他们耐心讲解法律知识,多方位做思想工作,最终双方认可她所做的一切只为一个目的,就是化解双方的矛盾,他们被她的诚心、耐心和公心所感动,表示接受调解,损害赔偿案件和婚姻案件一并予以处理,两个纠纷同时得到解决。原被告及其村委会对她的工作交口称赞:“张法官就是公正,处理事情就是公平。我们从心眼里服!”。
二、顾全大局,多措并举保稳定
大家都知道,信访问题一直是热点难点问题,而涉及老信访户的案件,更是难处理的案件。张秀丽同志在处理一起财产权益案中,从大局出发,既化解了当事人的矛盾,还使老信访户不再信访,维护了社会稳定。案件起因是,1977年原孟楼公社卫生院(后变更为孟楼乡卫生院)征用后刘庄村土地一宗,并取得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后因乡镇合并,孟楼乡卫生院被撤销,县政府将该宗土地予以拍卖,张某以854000元竞买中标,在张某行使土地使用权时,原告闫某进行阻拦,理由是,该宗土地中的5.87亩已于1990年经原孟楼乡土地管理所批准,退耕给后刘庄村,已归村委会所有,其已承包多年,对退耕的土地享有承包经营权,其多次到县里上访缠访,成为全县有名的信访老户,经过两年多该纠纷一直没有解决。进入司法程序后,闫某以范县卫生局、张某为共同被告,要求停止侵权行为,退还已还耕的土地,并赔偿土地承包经营权益的损失14000元。该案经院领导研究,决定交给张秀丽同志主审,她接手该案后,首先从大局出发,考虑到绝对不能再出现涉诉信访的情况,必须达到案件审理让当事人胜败皆服的效果;其次就是把工作重点放在案件调解上,努力寻求调解的可能性和突破口。针对闫某爱以信访老户的惯性耍赖和听不进解释的毛病,她把法律条文转化成日常用语,有目的地与闫某聊家常,对闫某不懂、或假装不懂的地方,不厌其烦的一遍一遍地讲解,日积月累,使原告闫某终于明白了法律规定和法律程序,为调解工作打下了基础;其三,多次到现场实地勘察,听取后刘庄村委会和群众的意见和反映,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案,把握了案件调解的总体思路;其四,找准突破口,一锤定音解纠纷。通过多方走访,了解到被告张某是比较爱面子的个体老板,只要面子上过得去,经济上吃点亏也没什么。她找准经济利益这个突破口,对原被告双方做工作,几番工作下来,张某主动放弃了地上附着物的所有权,原告闫某也借坡下驴,同意将自己种植的麦子收割,53棵树木予以砍伐后不再进行诉讼,双方不再有纠葛。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原告撤诉。
案件虽结,事并未了。原告撤诉后,法院审理工作已经结束,但根据原被告双方达成的协议,需要等麦收后才能伐树,当时离麦收还有一段时间,考虑到本案的特殊情况和原告原来一直上访的情形,为避免节外生枝,她一直关注协议履行情况,及时督促,直至监督全部履行完毕。正是因为张秀丽同志采取了多种有效措施,才彻底化解了不稳定因素,维护了社会稳定。
三、司法为民,心系群众解忧愁
十冬腊月,夜深人静,在寒风凛冽的大街上,当事人拉着张秀丽同志的手,嘴里重复着:“谢谢!太谢谢了!”。
这要从张秀丽同志办理的一起离婚案件说起。王某要求与服刑人员何某离婚,而何某服刑的山东运河监狱位于山东省与江苏省交界处,路途遥远。按正常法律程序,需经过送达、开庭、宣判才能结案,这样至少要往返于监狱三次以上,若遇到下雪天,交通不便,既拖延办案时间,还增加当事人诉讼成本。为提高办案效率,节约开支,切实实现司法便民,经征求原告同意后,严冬的早上5点钟她带领书记员披星戴月身冒寒风地赶往监狱,到达监狱后,顾不上吃饭,就着手与监管人员结合,共同做被告的思想工作,促成原被告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当天又驱车返回,一天连轴转,行程700多公里,工作时间长达17个小时,原告对其高效、严谨的工作作风感激涕零,回到范县下车后,即出现了上述一幕。
张秀丽同志所办理的案件,当事人心服口服,发自肺腑感谢,深感法律公正的案例举不胜举。
“常记为民之责,常怀为民之心,常学为民之法,常做为民之事”是张秀丽同志坚持的一贯做法和原则。落实司法便民,田间地头、乡村农院、当事人家中出现了她肩扛国徽、巡回审判的身影;无论刮风下雨,无论工作日还是节假日,只要案件需要,准时到达庭审现场,准时到达调解现场成为她守时、守信的标识;需急办的案件,快立案、快审理、快裁判、快执行,成为她提高办案效率的法宝;一杯热茶暖心、一句问候话语拉近彼此的距离,对案件解决起到了意想不到的作用;热心对待每一位当事人,耐心倾听当事人的倾诉,诚心解决每一个问题,折射出她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宗旨;“有话慢慢说”是她对当事人常说的话,很多当事人心中怀有怨气,一见到法官便大吐苦水,没完没了,遇见这样的当事人,她总是热情接待,认真讲解,耐心听当事人倾诉苦衷,使当事人怀忧而来,高兴而去。她经常说的一句话是:“如果能把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能让社会更加和谐,我就是磨破嘴,跑断腿,也心甘情愿啊!”。正是从小事做起、细处着手,使得她所处理的案件,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较好统一。
四、恪尽职守,清正廉明树形象
张秀丽同志始终不忘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甘于清平,自觉树立一名基层法官的良好形象。她严格执行“十条禁令”,拒说情,拒吃请,拒收当事人的一切财物,坚持做到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秉公执法,维护了法律的尊严,树立了法院和法官的威信。
作为一名基层女法官,张秀丽同志忠实地履行了法律赋予的庄严使命,时刻把为人民服务放在第一位,用智慧、真心、奉献,书写着对人民的忠诚,对法律的信仰,对职业的恪尽职守和对公正的执着固守,扎根基层化纠纷,司法为民保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