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扎实推进法院党风廉政建设,提升全体干警整体素质,范县法院严格按照从严治院的要求,狠抓三项制度,整体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强化双责制,抓好“明责”。在实行院、庭领导“一岗双责”的基础上,将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绩效考核范围,坚持做到与审判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二是强化承诺制,督促“履责”。院、庭两级成员层层签订廉政责任书,公开承诺“如有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自动辞职并接受组织处理”,每名干警也分别与部门领导签订责任状,真正做到权责分明,促进全院干警认真履责。
三是严格奖惩制,强化“问责”。把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情况与干警职级晋升、经济奖惩挂钩,强化责任制的权威性。准确区分集体责任、个人责任、直接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等界限,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领导监督不到位、管理不严格等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