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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县法院党组“四个带头”促进廉政建设

  发布时间:2013-03-12 13:16:15


    范县法院始终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当作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党组一班人坚持在工作中做到“四个带头”,为干警做好勤政廉政的表率,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是带头廉洁自律,模范遵守各项廉政规定。院党组一班人在工作、生活、社交等各个方面,要求干警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对案件审理不插手、不定调、不打招呼;对禁止的行为不涉足、不染指,发挥表率作用,几年来无人违反廉政规定,维护了班子的整体形象。

    二是带头学习,增强抓廉政建设的主动性。无论是中央颁布的廉政法规,还是单位出台的规章制度,院党组一班人都通过党组会、民主生活会、中心组学习等形式,带头学习,吃透法规和规章制度的精神实质,解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为全院干警做出表率。

    三是带头督查,确保廉政责任制落到实处。范县法院在全县范围内,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聘任34名廉政监督员,对全院干警进行全方位监督。“一把手”经常带领纪检监察等部门的同志,督促检查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分管院领导对分管部门的廉政建设常抓不懈;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廉政建设尽心尽职,切实做到在其位谋其政,起到了推动和促进作用。

    四是带头宣教,狠抓形势和职业道德教育。范县法院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指导思想,以深入学习十八大精神为契机,强化干警职业道德教育,着力引导法官在公正司法、高效司法和廉政司法上狠下功夫。通过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廉政教育,使干警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为主要内容的核心价值观,不断增强司法能力和廉洁自律能力,防止和杜绝司法不公、司法不规范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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