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在侯庭长的指导下,通过全庭同志的努力,一日内,濮城法庭调解结案四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法庭在坚持调解为主的原则下,在调解过程中有力地抓住庭前、庭中、庭后三个环节,采取面对面调解、背靠背调解、反复交谈调解、公开调解等方式方法。对法律关系和责任明确事实清楚,当事人双方争执不大且主动要求调解的案件着重庭审前调解;对事实尚待查清、责任尚未辨明的案件在庭审中进行调解。对庭前、庭审中未达成调解,抱着对案件坚持调解结案的信心待庭审后再着力进行调解。
当下午接待完最后一起当事人时,时间已是下午6点50分。随后,法庭召开了总结会,侯庭长说,对调解工作要有决心、有真心、有信心,有耐心,要倾心,要善于倾听,要找准分歧点,把握关键点,用好突破点。法庭要积极服务辖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力维护辖区社会安全稳定,努力创建辖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法庭要进一步发扬传统,团结协作,无私奉献,坚定信心,总结经验,爬坡上行,高位求进,不断推动法庭工作再上新台阶,争做法院的标杆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