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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县法院2014年主要工作意见

发布时间:2014-03-12 14:46:24


    

    2014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关键一年,面对抓好法院工作和推进法院改革的双重考验,面对发挥自身优势和承担新使命的双重责任,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按照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法治建设和司法审判工作的新要求,认真贯彻县委和上级法院工作部署,落实县人大相关决议,紧紧围绕法院工作主题,服务全县工作大局,着力在公开上做文章、在效率上下功夫、在创新上求突破、在文化上见成效、在廉洁上当表率,努力为范县科学发展贡献力量。

    (一)以服务大局为第一追求,在推动经济社会跨越发展上寻求新突破。着眼于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着眼于服务全县经济转型升级,社会管理工作的创新,全面把握研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变化,坚持依法办案与能动司法、促进发展与保障民生相结合,切实把法院工作放在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的战略部署中加以审视,放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进程中加以考量,增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主动性和实效性;深化宏观经济分析研判机制,密切关注案件审理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调查研究,强化司法应对;深化统筹协调机制,妥善化解新型工业化、城乡一体化和农业现代化建设进程中产生的矛盾纠纷,促进产业升级;深化挂钩服务机制,以服务产业集聚区为重点,加大对重点工程、重大项目以及高新技术产品、高新技术产业的法律保护,服务产业集聚区提档升级。

    (二)以执法办案为第一要务,在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上寻求新突破。始终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扰乱社会治安、侵害群众利益、破坏市场秩序以及贪污贿赂等犯罪活动;扎实推进量刑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刑事被害人救助和轻微刑事案件和解工作,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减少社会对抗;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用群众路线统揽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进一步加大诉讼调解力度,把调解、和解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信访各个环节;继续坚持在健全涉诉矛盾纠纷排查机制、预警机制、化解机制和源头治理上下功夫,不断完善矛盾化解制度体系、责任体系和考评体系,提高矛盾化解成效。

    (三)以保障民生为第一目标,在维护广大群众合法权益上寻求新突破。充分尊重人民群众对司法审判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从司法服务的细节入手,进一步健全完善司法便民、利民措施,继续完善驻村法官联系制度,深化审判进校园、进社区活动,拓宽巡回办案、就地立案、就地调解范围,让人民群众更加方便地行使诉权,更加便捷地参加诉讼,更加真切地感受司法公正与高效;进一步完善民俗习惯的司法运用,健全重大司法决策和重大案件审理倾听民意以及司法管理回应民意机制,提高司法服务人民群众的水平;进一步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工作职能,把服务中心建设成为集诉讼服务、诉前调解、诉调对接、案件速裁、立案受理为一体的综合服务机构;着力完善弱势群体司法救助制度,建立健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对接机制,切实帮助涉诉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四)以廉洁司法为第一标准,在优化法官队伍工作作风上寻求新突破。围绕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司法改革部署,深入研究法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三化”推进路径。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扎实开展司法廉洁教育,切实改进司法工作作风;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健全廉政风险节点防控机制,完善公正廉洁制度体系,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加强民意沟通,制定整体规划和实施方案,切实抓好审判流程、裁判文书和执行信息三大平台建设,推进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六大公开,让审判权在阳光下运行,确保司法公正。

责任编辑:李宏勇    

文章出处:2014年02月27日在范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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