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县人民法院以“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为总要求,着眼于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通过“学、查、改”的方式,切实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审判执行工作有机结合,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以“学”基点。该院全体人员分为三个支部,坚持集中学习与小组讨论相结合的方式,认真学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神,每个星期集中学习两次,小组每个星期交流讨论的时间可以自主决定,并要求每位干警每天必须自学1个半小时以上。截至目前,全院集中学习 6次,集中交流讨论3次。
以“查、改”为目标。该院要求全体干警对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神进行认真查摆,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深入剖析、积极整改。为了保证学习和查改不流于形式,该院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的方式,对全院干警的工作纪律、工作作风和学习情况进行突击检查,切实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
该院结合审判执行工作,让党的群众路线活动成果真正渗透到本职工作中,结合工作纪律和作风建设,进一步明确各级职责,规范了干警的执法行为,全面提升了该院的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