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县人民法院在民事审判过程中,切实关注“留守儿童”这一特殊群体,重视维护“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时刻留意“留守儿童”的心理动态,采取三项措施为他们营造和谐、轻松的学习、生活环境。
一是对“留守儿童”父母的离婚案件,尽力做好调解和好工作,征询“留守儿童”愿意随父母哪一方共同生活的意见,并在妥善安排好“留守儿童”学习、生活的条件下,才调解或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对“留守儿童”追索抚养费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为他们创造一片心灵的绿洲。
二是为避免因侵害“留守儿童”的责任方转移隐匿财产造成判决后无法执行,损害“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法院主动为受害“留守儿童”采取诉讼保全或先予执行等措施,及时依法维护“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
三是案件审结后,承办法官必须对涉及“留守儿童”的案件进行回访,及时了解和掌握“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状况,全面呵护“留守儿童”,引导他们走上正确的人生轨道。
今年以来,该院共审执涉及“留守儿童”的各类案件32件,未出现一起“留守儿童”生活无着落、辍学和违法犯罪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