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范县人民法院根据审判执行实践,针对农民工务工问题,向范县司法局、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范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共三家单位提出司法建议,积极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建议内容主要突出四个方面:一、在全县各劳动用工单位设立法律监督员岗位,由法律援助律师兼任监督员,帮助农民工完善在用工初期及整个过程的法律手续;二、完善对农民工的法律援助机制,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律师法律援助适用特别规定,取消相关证明及审批程序;三、要求各乡镇对本乡镇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数额制定统一标准,规范行政执法;四、加大对《劳动合同法》的宣传力度,让农民工养成签订合同的好习惯。
该项活动的开展取得了良好成效,有力的促进了各单位对各项制度的完善,改善了农民工的务工环境,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