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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县法院确保人民陪审员“廉洁参审”

  发布时间:2014-06-13 09:23:37


    最近,河南省范县人民法院,每名人民陪审员与法官一样,其随身物品中也同样有一张卡片。这张卡片上印有最高法院关于“五个严禁”规定,时刻提醒每名陪审员要“廉洁参审”。按照规定,如果人民陪审员触犯了“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严禁泄露审判工作秘密”等“五个严禁”规定中的任何一条,也将和法官一样受到处罚、依程序免职,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随着人民陪审员“双倍增计划”的实施,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各类案件,成为一支促进案结事了的“生力军”。由于人民陪审员在参与审理案件中,除不能担任审判员外,与法官享有同等权力,因此,确保人民陪审员司法廉洁,也是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重要举措之一。为确保“权力行使到哪里,‘五个严禁’教育就跟进到哪里”,范县法院先后出台了《关于规范人民陪审员审判行为的有关规定》等制度,对规范庭审秩序,严格审判纪律,加强审判作风建设,防止不良现象的发生,起到了很好的效果。在认真组织学习人民陪审员贯彻落实“五个严禁”基础上,为他们发放有关资料和监督卡。与此同时,范县法院将落实“五个严禁”列入人民陪审员考核内容,考核情况记入个人业绩档案。违犯“五个严禁”评选时一票否决,情节严重的,依法定程序,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并依纪依法追究纪律责任直至刑事责任,使人民陪审员的陪审行为时时处在“五个严禁”的约束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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