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范县法院借力“编外法官”促进司法和谐

  发布时间:2014-06-30 16:01:07


    为进一步增强司法的透明度及公信力,力促司法和谐,河南省范县人民法院采取三项措施,大力提高人民陪审员陪审率,积极助推阳光司法。

    一是理清任务,确定责任。根据该院案件数量、审理及其进度的实际情况,理清各业务部门的审判任务,确定由立案庭为牵头部门,各审判业务庭为责任部门,各庭对本庭审判的案件在邀请陪审员参加陪审方面负责。明确要求各庭在审判案件时一律邀请陪审员参加,并明确每位陪审员全年参加陪审案件的数量和质量,以此作为考察人民陪审员任职资格的重要根据。

    二是强化培训,确定权力。为保证案件审理质量,该院有计划地对陪审员进行了法律知识和司法实务培训,让陪审员掌握审判工作的基本技能。同时,完善陪审员相关机制,确定和真正落实陪审员的审判权力,规定在合议庭评议案件时,如陪审员同合议庭其他人员存在意见分歧,则将其意见记入笔录,必要时,陪审员可以要求合议庭将案件提请院长决定是否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陪审员还有检举权,发现法院干警有违反审判纪律、廉政纪律的情况,可以向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三是后勤保障,确定经费。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积极争取人大、政府的支持,落实好陪审员专项经费,每月按照立案庭提供的人民陪审员参审情况统计表兑现陪审补助,并做好人民陪审员陪审案件时的误餐安排等等,从而保障了陪审员的参审经费,使之免除了后顾之忧。

    今年以来,我院陪审率累计已高达98%,民众的司法参与度进一步提高,司法民主进一步落实,阳光司法效果进一步体现。


关闭窗口

您是第 12072530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