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范县人民法院不断创新巡回审判工作新机制,坚持“方便群众诉讼、方便人民法院审理”的“两便”原则,以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为落脚点,以维护辖区和谐稳定为着力点,巡回审判工作始终坚持“三制宜”,及时、有效地将大量矛盾化解在基层,促进案结事了人和。
因地制宜。为方便农民打官司,我院组织法官深入田间地头、村舍院落,开展巡回审判,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参加诉讼,真正把司法服务送到人民群众家门口。
因时制宜。针对农村地区春耕、秋收等农忙时节的现实,巡回审判灵活安排开庭时间,决不让群众因为诉讼耽误生产生活,确实做到司法便民利民。
因案制宜。农村是较为典型的熟人社会,针对这一情况,我院主要加强对具有普遍性和教育意义的民生案件——婚姻家庭、继承、赡养、借贷、相邻关系等,进行巡回审理,借助当地司法所、综治办、村委会等调解力量,为促进辖区家庭和睦、邻里和谐、社会和谐起到积极作用。
通过巡回审判,让旁听群众更直观地了解法律,以案释法,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同时,通过现场答疑、法律咨询等形式,促进群众法制意识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