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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县法院多项措施切实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权益

  发布时间:2014-09-24 09:46:50


    近年,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市框架逐步拉大,男到女家落户、出嫁女、离婚女等农村妇女土地及相关权益受侵害的案件越来越多,给社会带来不安定因素,影响了社会和谐。河南省范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采取多项措施成功化解了一批涉及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纠纷的案件,较好地维护了农村妇女的土地合法权益。

    一是加大审判力度,切实维护农村妇女土地合法权益。我院根据不同的案件类型,采取既尊重村民自治,又适度干预;即平等保护,又适当照顾;既严格执法,又大胆探索的审判原则,为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权益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是积极实行立案预登记和委托调解工作,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通过构建一个缓冲的地带,降低了对抗,弱化了对立,实现了诉讼与调解的衔接,为更好地解决纠纷奠定了基础。

    三是坚持调解优先与马锡五审判方式相结合,彰显司法人文关怀。强化调解意识,坚持全员调解、全程调解,确保案结事了;深入田间地头、农民家中,实地调查,巡回办案,既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又提高了案件调解成功率。

    四是强化审判与执行工作的衔接,确保农村妇女土地权益案件判决顺利执行。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就充分考虑判决的可执行性,及时行使释明权,促使当事人及时申请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同时,主审法官在判决后及时与执行局沟通,协调快立案、快执行,真正实现了农村妇女的土地权益。

    五是加强沟通、注重法制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加强与基层乡镇政府等有关部门沟通协调,注重利用巡回审判、公开审判、送法下乡等形式,加大对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保护的宣传力度,营造多部门支持、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农村妇女维权新格局。

    六是注重发挥司法建议书的重要作用,促使有关部门加强对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的保护工作。针对审判中遇到的问题,先后向国土部门、乡镇党委、政府等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书,建议其加强对土地流转过程的管理和对村规民约的监督,为有效保护农村妇女土地权益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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